校城融合工作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开展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,推进学校与地方相互促进,共生共长融合发展的管理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:
1.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为合理调配学校资源,组织协调开展校城融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。
2.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,制订校城融合工作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统筹学校资源,聚焦社会服务,拓展与常州政府部门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合作交流渠道,系统规划校城融合体制机制创新、平台载体建设、人才培养嵌入、科技项目对接、师资队伍共享、就业创业提升、国际交流合作、社会培训等合作途径。
4.负责加强学校与政府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密切联系,组织前期的沟通对接,以推动校城融合发展战略合作落地。
5.负责收集、发布常州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,组织协调校内各部门和教学单位积极开展各类合作。
6.负责完善工作制度,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,充分调动各单位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工作积极性,协调学院开展对外合作工作。
7.负责校城融合项目的推进与服务管理,加强对重大、重点项目的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及考核。
8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下设机构:
1.对外联络科
(1)负责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,组织与地方政府机关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的全面合作活动;
(2)负责学校在服务地方、服务企业中的组织协调工作,积极争取社会资源;
(3)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项目的签订并推动实施;
(4)负责推进学校重大、重点合作项目的落实,注重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示范作用;
(5)负责对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、考核;
(6)负责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,引导二级学院开展校城融合工作;
(7)负责做好学校理事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;
(8)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2.综合管理科
(1)协助部门领导编制、实施学校校城融合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总结,制定、实施校城融合政策;
(2)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发布地方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,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;
(3)负责校内各类教育教学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培训、国际合作等信息的推介,以及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发布;
(4)负责学校校城融合工作考核体系建设和考核评价工作;
(5)负责做好部门日常行政事务、财务报销、资产管理、文件收发、立卷归档等工作;
(6)负责对外宣传,做好校城融合网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;
(7)负责公务来访及各类会议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(8)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